關鍵詞:人類基因編輯 后果主義 權利 自由 親權
摘要:政府應當如何回應人類基因編輯技術,構成了一個政治哲學和法律哲學意義上的難題,而基因編輯自由應當是回應這一難題的規范基礎。按照福利論的看法,如果實施人類基因編輯的收益大于成本,那么政府就應該允許甚至鼓勵,否則就應禁止。這種回應思路不但將導致相關立場的不確定,更無法避免侵害公民權利的危險和反事實論證的缺陷。因此,政府回應人類基因編輯技術的妥當立場在于權利論。在權利論范圍內,生育自由能夠支持基因編輯自由,但這一論證方案面臨著哈貝馬斯所主張的基因編輯將侵害胚胎自由的批評。為了充分應對該批評,文章的第四部分用親權來論證基因編輯自由的存在。考慮到父母與子女之間不可替代的撫養關系,親權中必定包含有父母塑造孩子的自由和權威,如果該權利能夠擴展至基因編輯技術上,潛在父母便獲得了編輯胚胎基因的自由。借助該思路,人類基因編輯討論中的一些常見爭議點,也將被妥善澄清。
華東政法大學學報雜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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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文題名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必要時可加副題名,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語、字符、代號以及結構式和公式。
{4}來稿應具創新性、科學性、真實性和準確性。主題明確、資料可靠、數據準確、層次清楚、書寫工整。來稿一般三個月內沒收到回復,作者可自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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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結論要明確寫出論文研究得出的主要規律、結果(成果)、新見解和科學結論,以便讀者從文中獲得論文的創新觀點和創新研究成果;應鮮明、準確、科學、條理清晰。
{8}正文中出現一百字以上的引文,不必加注引號,直接將引文部分左邊縮排兩格,并使用楷體字予以區分。一百字以下引文,加注引號,直接放在正文中。
{9}各級標題一律左起頂格書寫,1、2、3級標題分別按1,1.1,1.1.1編號,引言編號為0,一般標題層次為三級,最多不超過四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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