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刑訊逼供 非法取證 證據 偵查
摘要:法律嚴禁刑訊逼供,但刑訊逼供仍然屢禁不止,其根源在于目前偵查辦案取證能力有限,還依賴從供到證的偵查模式,還受偵查技術的限制欠缺證明能力。在司法實踐中,要強化審判中的證據意識,嚴格執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堅持疑罪從無原則,避免因刑訊逼供等非法取證行為造成冤假錯案。
江蘇警官學院學報雜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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