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刑事訴訟法 修改 缺席審判制度 認罪認罰制度 速裁程序
摘要:我國《刑事訴訟法》制定于1979年,至今剛好運行了40年。這40年,代表了我們國家整個刑事訴訟法治的發(fā)展歷程。期間一共經(jīng)歷了1996年、2012年和2018年的3次修改。第三次修改的內容主要分為3個部分:第一個部分是與監(jiān)察法的銜接部分,一共涉及9個條文;第二個部分是為了更好地推進反腐敗追討贓款工作,建立了刑事缺席審判程序,一共涉及7個條文;第三個部分是與司法改革相適應,有關于認罪認罰制度與速裁程序,一共涉及7個條文。
上海政法學院學報雜志要求:
{1}論文摘要盡量寫成報道性文摘,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4方面內容(400字左右),應具有獨立性與自含性,關鍵詞選擇貼近文義的規(guī)范性單詞或組合詞(3~5個)。
{2}正文中層次標題應簡短明確,同一層次標題應盡可能排比。不同層次的標題,有上下關系者,在內容上應相互聯(lián)系。題末不加標點符號,空1字書寫內容。
{3}文稿一律文責自負,嚴禁杪襲,作者如有侵權行為,本刊不負任何連帶責任。
{4}注釋要求:對論著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或無現(xiàn)代版本的古籍、檔案、內部資料等各種不宜列入?yún)⒖嘉墨I的引文以腳注形式著錄。
{5}一級標題用一、二、三、等編號,二級標題用(一)(二)(三)等編號,三級標題用1.2.3.等編號,四級標題用(1)(2)(3)等編號。
{6}稿件的書寫順序為:標題、作者姓名、單位(加括號)、摘要(英文)、關鍵詞(英文)、正文、參考文獻等。文章題名、單位、摘要、關鍵詞務必譯成英文,作者姓名亦請加注拼音。
{7}來稿應注重學術性和理論性,選題新穎、內容充實、論證嚴謹、文辭簡練。若投稿三個月后尚未收到稿件錄用通知單或修改意見者,作者可自行處理。
{8}基金項目:獲得國家基金資助和省部級科研項目的文章請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編號,按項目證明文字材料標示清楚。
{9}圖像:圖隨文排,分別按其在正文中出現(xiàn)的先后次序連續(xù)編碼。圖、照片均應有圖題及說明性文字置于圖、照片的下方,說明性文字應簡短,不應超過50字。
{10}文獻類型的字母標識: [M]為專著,[C]為論文集,[N]為報刊文章,[J]為期刊文章,[P]為未出版之會議論文,[D]為未出版的博士和碩士學位論文(需注明學校),[R]為報告,[CD]為光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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