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未成年人保護法 修訂草案 工作協調機制 監護職責 國家親權
摘要:國家保護!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擬明確國家監護制度10月21日提交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對未成年人的國家監護制度進一步明確,事實孤兒、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等問題有望得到解決。與現行未成年人保護法相比,草案增設“政府保護”專章,對國家監護制度作出詳細規定。修訂草案提出,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協調、督促、指導有關部門做好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草案擬確立國家親權責任,明確在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不能履行監護職責時,由國家承擔監護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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